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社联字【2018】26号文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6月视察山西时提出的弘扬晋商开放精神,努力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书记骆惠宁2018年1月在全省企业家大会上提出的“要继承和弘扬晋商优良传统,使之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的讲话精神,更加深入地挖掘晋商文化“富矿”,进一步弘扬晋商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和改革发展,山西省社科联与山西省晋商文化基金会共同发布了《2018年度晋商文化研究专项课题指南》,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占有较多的资料并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全日制在读硕士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山西省晋商基金会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可从山西省晋商文化基金会网站下载)要求,据实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3、项目的完成时限,重点项目为2-3年、一般项目为2年。
4、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2018年度晋商文化研究专题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本专题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专题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专题项目申请;在研本专题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本专题项目申请。
(2)在研的晋商文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专题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晋商文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晋商文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申报课题须按照《2018年山西省晋商文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课题研究应努力做到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史料与数据的引述,要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
3、请各学院于8月31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具体报送《申请书》纸质版4份(A3装订),《申请书》电子版,课题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请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表数据一致。
邮 箱:kyyrsk@nuc.edu.cn
联系人:季亚丽
联系电话:392207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08.03
附件1:
2018年度晋商文化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
附件2:
2018山西省晋商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
2018年晋商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