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现将我院 2018/2019 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等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奖 学 金:综合素质奖学金
2、荣誉称号:(1)优秀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先进集体:优良学风班(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
1、综合素质奖学金以《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依据,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14]16 号)有关规定进行;
2、优秀个人依照《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字[2011]第 16 号)有关规定评选;“优良学风班”依照《中北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字[2011]13 号)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先进班集体”依照《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11]14 号)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三、评选流程
1、2019 年 9 月 19 日——9月 27 日,学生登录数字化校园, 核对“账号”等个人信息,进行“综合素质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网上申请;填写《中北大学 2018/2019 学年优秀个人登记表》一式三份,报至班主任,班主任审核后报纸学院。
注意:务必先行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账号”、“手机号”,然后再进行申请。奖学金发放时以学工系统中的信息为准。如信息错误,请联系学生科老师进行修改;
2、2019 年 9 月 19 日——9 月 27 日优良学风班、优秀班集体通过纸质流程申请;
3、2019 年 9 月 28 日——9 月 30 日班主任系统上对“综合素质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网上申请进行审核。
4、2019 年 10月 1日——10 月 10 日学院对各班评优结果进行审核公示。
四、评选要求
1、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本科学生,借读、转学但手续未办理、休学、已复学但未完成上学年学业的学生(如退伍复学学生)不得参评上学年各项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办理生源地贷款并经学生处确认的同学按已注册学生处理;
3、2018 级在第一学期入学教育考试中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4、2018/2019 学年有补考、缓考科目学生,体测补测、缓测者, 不得参评奖学金;
5、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6、各班级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励、评优和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学工部[2018]32 号)文件要求,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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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9日